- 首頁 > 政務公開 > 政府信息公開 > 縣政府文件 > 城鄉(xiāng)建設管理
- 索 引 號:QZ08101-1300-2024-00015
- 備注/文號:惠征啟公告〔2024〕6號
- 發(fā)布機構: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3-05
為實施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國土空間規(guī)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啟動惠安縣西苑南路(后厝路-下埔路)道路工程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工作。具體公告如下:
一、擬征收土地范圍
位于螺陽鎮(zhèn)下埔村,擬征收土地面積1.1794公頃,具體范圍詳見《惠安縣西苑南路(后厝路-下埔路)道路工程勘測定界圖》。
二、擬征收土地目的
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惠安縣西苑南路(后厝路-下埔路)道路工程項目建設,規(guī)劃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。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,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條第(二)項規(guī)定。
三、土地現(xiàn)狀調查
本公告發(fā)布后,由螺陽鎮(zhèn)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擬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權屬、地類、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、種類、數量等現(xiàn)狀進行調查、清點、測繪。其中涉及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的,還將組織對征收范圍內的宅基地面積、房屋面積、權屬狀況、人員戶數情況進行調查并測繪,屆時請被征收人及相關單位予以配合支持,對清點確認有異議的,可以向螺陽鎮(zhèn)人民政府申請復核。土地現(xiàn)狀調查擬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2日進行,視調查進展情況適當縮短或延長。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,待土地現(xiàn)狀調查完成后,由縣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。
四、其他事項
?。ㄒ唬┍竟姘l(fā)布之日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圍內實施搶栽搶建、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、裝修、增加附屬設施及工商注冊、稅務登記、非正常戶口遷移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,對違反規(guī)定實施的部分,一律不予補償。
?。ǘ┍竟嬖跀M征收土地涉及的鎮(zhèn)和村(社區(qū))所在地予以張貼公告,并在縣人民政府網站發(fā)布,公告期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2日,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。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單位和個人。
?。ㄈ┍敬握魇丈婕暗恼鞯亍⒉疬w、補償、簽訂協(xié)議、安置等相關工作由項目所在地螺陽鎮(zhèn)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惠安縣西苑南路(后厝路-下埔路)道路工程勘測定界圖
惠安縣人民政府
2024年3月5日
?。ù思鲃庸_)
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